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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2-9-4 16:53:47  点击数:13250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商学院签发给考生。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36月上旬。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开展调剂工作。

 

十、学习方式及年限

1、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为两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25人在北京本部,35人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位于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内,具体情况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2、在职学习(一般为周末授课),基本学制为两年。

 

十一、其他

1、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3、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6871010-82509175010-82501553Fax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网址:http://www.rbs.org.cn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网址:http://mpacc.rbs.org.cn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明德商学楼0608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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