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苑简介 网上报名 免费视听 学苑图书 全国分校

学苑教育
   学苑中心 > 管理类联考 > 学科资料 > 会计学 > 正文
2011年会计硕士之如何理解自产货物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3-6 11:10:26  点击数:2152

 

  货物,是指可供出售的物品。既包括有形物品,如:钢结构设备、水泥制品、其他建材等等;也包括无形物品,如:电、热、气等等。 
  判别企业使用的是否为自产货物主要应注意以下两点: 
  1)是否符合货物的特点: 
  自产货物,是指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与各种资源,自己生产的可供出售的物品。自产货物也是货物的一种,应该具备一般货物基本特点:
  第一、经过企业的加工制造过程,所生产的物品与原来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物品在形态、性能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第二、产品本身的价值,既包含了物料消耗价值,也包含了人工价值;
  第三、可以单独作为一种产品对外销售。 
  2)加工过程是否属于生产过程: 
  判别建筑企业使用的原材料是属于外购材料还是自产货物关键在于区分加工过程是属于生产过程,还是施工过程。如果加工过程是生产过程,则属于使用自产货物;如果加工过程属于施工过程则属于使用外购材料。 

 

【联系方式】

 

 北京总部:

地 址:北京海淀区苏州街55号名商大厦10层1002室    邮 编:250100

电 话:010-82502102 82502105 82503201   82503007   传 真:010-62511251

网 址:www.xycentre.com   教学专用通道:www.xychina24.com

广州分部: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898号信源大厦1619   邮 编:510898
  电 话:020-38182268 38182269   传 真:020-38182080

  南京分部:
  地 址: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广场22D1  邮 编:210005
  电 话:025-86898700   86898702
  杭州分部:
  地 址:杭州西湖区教工路2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921
  电话:0571-56887296   56887295
  济南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9号山大鲁能科技大厦B306房间
  电 话:0531-8505669985056698   邮 编:250100   传真:0531-8505669783

  

  我要报名
姓  名: E-mail:
电  话: 如何知道我们:
预约课程:  免费赠送管理类联考英语词汇课程
 免费预约管理类联考MBA、MPA、MPACC基础班试听公开课
 免费预约MBA提前面试备考讲座
备注信息:
学苑保过班
地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11号理想大厦1108室 邮编:100086 传真:010-62511251
版权所有:北京学苑科技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