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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09年MFA招生简章
作者:zhang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0-6-17 10:28:14   

四川音乐学院2009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实践应用型的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四川音乐学院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30名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与专业方向:

1.作曲(创作方向,不含作曲理论)

2.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3.钢琴、手风琴演奏

4.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古典吉他、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5.中国乐器演奏(二胡、柳琴、琵琶、扬琴、古筝、古琴、竹笛、笙、唢呐)

6.声乐演唱(美声、民族)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非法机构或组织。

2.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大学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或者200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音乐创作或音乐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需附相关证明)。

3.报考者所报考的专业与专业方向应与其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相一致。跨专业报考者需在初试后加试所报专业本科毕业程度的两门专业课程,加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国外和境外报考者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符合报考要求。

三、报名程序。

我院2009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报名,分“全国联考报名”(初试)与“专业考试报名”(复试)两个步骤进行。

(一)全国联考报名

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8:00时开始—7月12日18:00时截止。

报名网站设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报名网址cxw.sc.edu.cn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cxw.sc.edu.cn,按提示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按要求填写《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其中“报考学位种类”一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专业或领域”一栏填写“小提琴”、“钢琴”等方向;“专业学位代码”一栏,填写550100。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7月19日

报名地点:报考我院的四川省考生,现场报名地点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后,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当地无现场报名点的省外考生,按四川省考生报名、考试要求进行)。

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本人签字确认后其个人信息等如有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领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报名即结束。没有参加网报的考生,原则上不接受由现场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工作。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考生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专业考试报名时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3.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全国联考前一周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领取《联考准考证》。

(二)专业与政治考试报名

1.我院专业与政治考试报名时间:2009年 10月20日至10月30日,报名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琴房大楼101)。

2.已完成联考报名的考生在专业与政治考试报名时需将本人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原件(验证后退回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我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报名,责任由本人自负。

3.专业考试报名费 260元/人 。

4.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我院审查合格的考生,在专业与政治考试前一周由我院发给《专业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入学考试采取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初试 即全国联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四川本省的考生在四川省学位办指定的地点(四川大学)参加考试,省外已在当地报名的考生在各自所在地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全国联考。

2.跨专业报考加试科目:①《中外音乐简史》、②《基础乐理》。加试时间在复试前(详见报名时通知)。

3.复试 即专业与政治考试。专业与政治考试于2009年11月上旬在本院进行,具体考试日程、考场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政治理论考试由四川音乐学院自行命题(《政治理论课程考试大纲及说明》详见附件二);专业及专业基础科目考试由四川音乐学院组织进行(《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录取

根据相关录取规定、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10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0年9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按照四川音乐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

学制在二年半至三年。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

按年度缴纳学费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

八、其他

我院艺术硕士为全日制培养,入学时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不转户口、档案。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本人所在单位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下列部门联系:

联系部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地 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 编:610021

电话、传真:(028)85430277 网 址:www.sc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