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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须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8-2-23 14:54:22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可以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申请法学硕士学位。具体如下:
一、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已在法律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申请人已在法律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或出版过一至两篇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3.申请人必须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课程班学员。
    具有大专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能申请法学硕士学位,但可以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完成学业后获得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二、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每年3月(法定休息日除外),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时应交:
1.申请人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B5纸复印),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大学本科毕业院校、时间,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3.申请人在法律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或出版的一篇学术论文(2000字以上)、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班学员可获协助)
4.资格审查费200元。
    学位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合格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
三、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办公室组织的本专业研究生课程题库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1.题库考试(若参加学位班则无需此过程)
    法学各专业的题库考试均为六门,包括两门公共课(马列著作选读、专业外语)和4门法学专业课。考试时间是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考试地点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每科考试费300元,参考成绩采取百分制,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得的学分自申请人通过资格认定时起四年之内有效。四年之内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允许参加重考,重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或重考成绩不合格的,此次学位申请无效。
2.外语水平、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学位班学员接受权威专家考前点睛指导,学员统一集中在武汉教学区考点报名)
    申请人凭学位办公室核发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每年的3月份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或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参加全国外语水平、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00元及二寸免冠照片2张。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底。
    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语种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考试范围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考试合格者,发给《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学位班学员可获硕导、博导的一对一指导)
申请人在上述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申请
申请人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申请论文答辩,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课程班及学位课考试的全部有效成绩单
②外语水平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答辩费6000元。
2.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是申请人独立完成。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创见。字数一般以3万字左右为宜。
论文答辩时5名导师参加,需有4人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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