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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9-2-26 14:31:07  点击数:

关于做好重庆市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09〕1号)和《关于做好二〇〇九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重庆市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6月6日(星期六)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时—11时30分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17时30分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27日

  网址:http://www.cqjw.gov.cnhttp://degree.cqedu.cn

  现场报名时间:3月28日-31日

  报名地点、考试地点:重庆大学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考生须先在3月10日-27日通过互联网登陆重庆市教委网站:http://www.cqjw.gov.cn或重庆市学位办网站:http://degree.cq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考生在3月28日-31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到上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100元。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组织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

  报名点现场报名软件可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现场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应尽快将本报名点所有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至市学位办。

  请各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各考点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心组织和安排考试,以保证我市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2、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确认之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见学位办[2009]1号文件)一式两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学位办[2009]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最后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报考者现场报名时使用。

  三、现场确认

  1。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各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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