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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10-18 9:54:21  点击数:12489

清华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和实施,以教育部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确定了加速发展和转型的战略思路。全国MPA教育领域正面临着改革培养模式、调整结构和提高质量等艰巨任务。

      为此,在前期充分调研和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我校已经决定对现有MPA培养体系进行系统改革,在招生、培养和保障等各个环节实施系列改革措施:一是明确定位我校MPA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二是强调“植根中国,放眼世界”;三是制定“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注重价值观念、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整合。2012年起,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达到相关要求后,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教育将实施改革后的新版培养方案。 本学年招生将实行“多批面试,联考底线,分类录取” 提前申请、多批面试、联考底线、分类录取 等原则。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各类MPA研究生190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3)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4.在境外获得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寄送考前面试申请材料

    我校面向所有考生提供考前面试预录取的机会。

    愿意申请清华大学MPA考前第一次面试(2011年10月下旬)的考生本人须在2011年10月15日24时之前提交考前面试申请材料。愿意申请第二次面试(2011年12月)的考生须在2011年11月30日前提交考前面试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以实际收到材料日期为准,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业务办公室,邮编100084。申请材料包括:

1.2012年清华大学MPA考前面试申请书。(见附件1)

2. 工作单位有关领导的推荐信两封。

3.教育背景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4.近5年内考生获得的主要表彰情况。(A4纸不超过3页)

5.个人综合自述。(不超过1500字,包括职业经验与职业规划等)

6.其他必要的材料(工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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