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苑简介 网上报名 免费视听 学苑图书 全国分校

学苑教育
   学苑中心 > 管理类联考 > 院校信息 > MPA > 正文
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MPA招生(双证)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2-11-9 9:52:45  点击数:15908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13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91),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b)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1] [2] [3] [4] [5]  下一页

  我要报名
姓  名: E-mail:
电  话: 如何知道我们:
预约课程:  免费赠送管理类联考英语词汇课程
 免费预约管理类联考MBA、MPA、MPACC基础班试听公开课
 免费预约MBA提前面试备考讲座
备注信息:
地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11号理想大厦1108室 邮编:100086 传真:010-62511251
版权所有:北京学苑科技开发中心